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以《关于“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创新项目的批复》(冀高创〔2024〕28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关于“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咨询认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服务地点:太子城服务区、涞水服务区、石家庄东服务区和柏乡服务区。
2.1.2 服务内容:
为贯彻国家“碳达******集团拟在太子城服务区、涞水服务区、石家庄东服务区和柏乡服务区建设七大减碳系统,一是绿色能源系统: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3625.98kwp,风力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200kw,风光互补路灯68个,光伏树6台,光伏垃圾桶14个,步行发电道60米,地埋式太阳能人行步道灯100米,运动发电设备10套;二是智慧储能系统:储能系统总容量2150kwh;三是林业碳汇系统:种植382株固碳能力高的灌木;四是能源管理系统:新建1套能源管理系统,在柏乡服务区、涞水服务区和太子城服务区各新增1套智能硬件;石家庄东服务区利用现有平台;其余碳普惠减碳、节能改造、污水处理三大系统利用现有系统实现。通过建立碳管理体系、核算运行期碳排放量、评估零碳指标等方式,取得零碳认定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1. 碳管理体系建立
现状评估:认证公司应全面评估招标人现有碳排放情况,包括碳排放源识别、数据收集和基准年设定。
碳管理体系设计:基于评估结果,为招标人建立符合国际或国家标准(如iso 14064、pas 2060)的碳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验证制定碳管理目标、政策和措施,建立监测、报告和验证(mrv)机制,以及确保相关人员具备碳管理知识和技能。
2. 运行期碳排放核算
碳排放数据收集:认证公司需协助招标人在项目运行期内定期收集碳排放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验证能源消耗(如电力、燃气、燃油等)、工艺排放(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甲烷等)和间接排放(如供应链中的碳足迹)。
碳排放计算:根据国家或国际认可的标准(如《温室气体核算指南》或《ghg protocol》),计算项目碳排放总,包括但不限于验证分类核算范围一(直接排放)、范围二(能源间接排放)和范围三(其他间接排放)。
3.零碳评价与认定
零碳策略评估:认证公司应根据招标人提交的减碳计划和实施情况,对其是否符合零碳目标进行评估。评估包括但不限于验证碳减排措施(如使用可再生能源、提升能效等)和碳抵消策略(如购买碳信用、植树造林等)的有效性。
零碳认定审核:认证公司应组织专家团队进行现场审查,并依据相关零碳标准(如pas 2060或《碳中和标准指南》)进行严格的审核和验证。在所有零碳要求都满足的情况下,向招标人颁发零碳认定证书。
2.2 服务期限:零碳认证自4个服务区“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创新项目试运行1个月后起2个月内完成。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4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 26 日9时0分至2024年 12 月 2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16 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时间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3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32号澳怡大厦
联 系 人:王芸
电 话:0311-******
******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 系 人:张德祥(项目负责人)、张光磊、张宁
电 话:******、******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docx
******************有限公司以《关于“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创新项目的批复》(冀高创〔2024〕28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关于“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咨询认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服务地点:太子城服务区、涞水服务区、石家庄东服务区和柏乡服务区。
2.1.2 服务内容:
为贯彻国家“碳达******集团拟在太子城服务区、涞水服务区、石家庄东服务区和柏乡服务区建设七大减碳系统,一是绿色能源系统: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3625.98kwp,风力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200kw,风光互补路灯68个,光伏树6台,光伏垃圾桶14个,步行发电道60米,地埋式太阳能人行步道灯100米,运动发电设备10套;二是智慧储能系统:储能系统总容量2150kwh;三是林业碳汇系统:种植382株固碳能力高的灌木;四是能源管理系统:新建1套能源管理系统,在柏乡服务区、涞水服务区和太子城服务区各新增1套智能硬件;石家庄东服务区利用现有平台;其余碳普惠减碳、节能改造、污水处理三大系统利用现有系统实现。通过建立碳管理体系、核算运行期碳排放量、评估零碳指标等方式,取得零碳认定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1. 碳管理体系建立
现状评估:认证公司应全面评估招标人现有碳排放情况,包括碳排放源识别、数据收集和基准年设定。
碳管理体系设计:基于评估结果,为招标人建立符合国际或国家标准(如iso 14064、pas 2060)的碳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验证制定碳管理目标、政策和措施,建立监测、报告和验证(mrv)机制,以及确保相关人员具备碳管理知识和技能。
2. 运行期碳排放核算
碳排放数据收集:认证公司需协助招标人在项目运行期内定期收集碳排放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验证能源消耗(如电力、燃气、燃油等)、工艺排放(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甲烷等)和间接排放(如供应链中的碳足迹)。
碳排放计算:根据国家或国际认可的标准(如《温室气体核算指南》或《ghg protocol》),计算项目碳排放总,包括但不限于验证分类核算范围一(直接排放)、范围二(能源间接排放)和范围三(其他间接排放)。
3.零碳评价与认定
零碳策略评估:认证公司应根据招标人提交的减碳计划和实施情况,对其是否符合零碳目标进行评估。评估包括但不限于验证碳减排措施(如使用可再生能源、提升能效等)和碳抵消策略(如购买碳信用、植树造林等)的有效性。
零碳认定审核:认证公司应组织专家团队进行现场审查,并依据相关零碳标准(如pas 2060或《碳中和标准指南》)进行严格的审核和验证。在所有零碳要求都满足的情况下,向招标人颁发零碳认定证书。
2.2 服务期限:零碳认证自4个服务区“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创新项目试运行1个月后起2个月内完成。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4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 26 日9时0分至2024年 12 月 2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16 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时间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3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32号澳怡大厦
联 系 人:王芸
电 话:0311-******
******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 系 人:张德祥(项目负责人)、张光磊、张宁
电 话:******、******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