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高桥林场管护用房项目监理邀请招标公告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高桥林场管护用房项目已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甘陇林计发〔2024〕9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高桥林场,现将邀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单位: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高桥林场
1.2、项目名称: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高桥林场管护用房项目监理。
1.3、建设地点:徽县高桥镇高桥村上街组48号(高桥林场院内)
1.4、招标内容:新建管护用房为多层公共建筑,办公建筑的类别为 C 类,总建筑面积1925.7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三层。地上一层建筑层高3.6m,二三层建筑层高3.3m,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高度11.55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似度为8度。
1.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设计施工图纸以内的所有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1.6、工期:同施工工期
1.7、工程质量: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近一年内(截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将查询结果扫描件加盖公司电子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如近一年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将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司电子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谈判;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三、招标方式
3.1 招标人通过天水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3.2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4.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4年11月19日下午17:00至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00分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天水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针对本项目的资料(PDF格式加盖公章)。
4.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4.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在线报名,填写报名联系人信息;在系统中提交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的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等待业主方评审。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相关资料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5.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5.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经业主方评审合格,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提交报价金额,投标人应对报价及竞价负责,最终竞价为固定价,中标后不做递增或递减的调整。
六、结果公示
6.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6.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相符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高桥林场;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招标控制价:依据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高桥林场管护用房工程投资预算书,监理报价上限为14.50万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高桥林场
联系人:孟庆功
电 话:******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