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公司参加。
******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二、项目编号:hhzc202403c-011
******学院
四、服务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及中标单位所在地
五、比选内容:招标代理服务
六、成交供应商数量:择优3家为中选人
七、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止
八、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九、比选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比选申请人持以上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比选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比选使用”等字样,原件(如有)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比选资格的将被拒绝。比选人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比选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比选小组对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将被拒绝,比选申请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学院(东校区教12-108室)
比选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发送方式免费领取
十、代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0:00
******学院东校区教11-220室
十一、代理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3月29日10:00
******学院东校区教11-220室
******学院东校区教11-222室
比选时间:2024年3月29日10:00
十四、比选人地址: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十五、联系方式:赵老师,******
******学院官网(******/)
******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二、项目编号:hhzc202403c-011
******学院
四、服务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及中标单位所在地
五、比选内容:招标代理服务
六、成交供应商数量:择优3家为中选人
七、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止
八、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九、比选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比选申请人持以上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比选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比选使用”等字样,原件(如有)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比选资格的将被拒绝。比选人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比选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比选小组对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将被拒绝,比选申请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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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发送方式免费领取
十、代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0:00
******学院东校区教11-220室
十一、代理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3月29日10:00
******学院东校区教11-220室
******学院东校区教11-222室
比选时间:2024年3月29日10:00
十四、比选人地址: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十五、联系方式: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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